一、时间与地点
体检报到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7:00。
报到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政府院内(区委办公楼前)。
二、体检标准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及《2018年烟台市牟平区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由招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携带体检费400元,多退少补)。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向招聘单位主管机关提出免费申请(提前一天和招聘主管部门联系),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超过七日视为同意体检结论。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考生在体检当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四、其他事项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递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2018年烟台市牟平区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5-4219899
烟台市牟平区委组织部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