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18年赴全国各医学院校公开选聘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8〕25号)精神,市招聘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赴海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市人民医院5名,市妇幼保健院5名,兴隆红十字医院7名,镇卫生院1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虚心好学、严谨求实;
2、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爱岗敬业精神;
3、年龄具体以岗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对接医学院、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查阅档案、面试、体检、择优选聘、签订协议、录用。
(一)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医学院校进行联系,了解毕业生生源情况和就业意向信息,并委托学校通过该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由领导小组组队前往海南医学院校举办招聘会,组织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
2、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报名;获奖证书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相关业绩材料、本人近期3张2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当场收集报名学生材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查阅档案。(海南医学院现场招聘会,6月9日上午)
(四)查阅档案。组织人员查阅符合条件者的档案材料,主要了解其学业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社会活动表现等情况,并将报名考生所有必修考试课程的平均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海南医学院现场招聘会,6月9日上午)
(五)面试。按报名考生所有必修考试课程的平均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筛选进入面试。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人数需高于录用人数20%以上。5门以上(不含5门)必修考试课程重修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现场答辩进行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并在当天将成绩张榜公布。(海南医学院现场招聘会,6月9日中午通知面试人选,下午面试,6月10日上午签协议书)
(六)体检。面试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取学校学业成绩高分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指定的医院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根据岗位设置数、填报志愿和体检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定录用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录用。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编办、卫计委等职能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给予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四)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比例预算纳入核拨,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发放安家补助费。
(五)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6年,三年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三年期满后,用人单位必须将聘用人员考取执业资格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未取得执业资格者,由其主管部门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予以辞退。在服务期内任何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予以适当调整和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