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院科研人才队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适应“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要求,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8年计划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3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为隶属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的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南涉海产业、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制订总体规划;研究海洋与渔业资源调查和开发技术,进行环境监测、海洋资源及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研究,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调查与评估;研究海洋物理、海洋地质、海洋工程、海洋遥感等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对海岸带、海岛和海洋开发利用进行调查、规划、评估、设计、施工和技术咨询;从事海、淡水养殖技术、水产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水产良种引进、保种和育种技术、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等研究。此外还承担海洋与渔业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岁以下,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8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如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8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监督管理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考核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综合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许小华 赖文建
联系电话:0898-65349603
传 真:0898-66517570
电子邮箱:hnhkyrs0898@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517583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