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颍州区和阜阳市开发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颍州区和阜阳市开发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颍州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颍州区和阜阳市开发区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颍州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6月5日, 颍州区人民政府 http://www.yingzhou.gov.cn/及颍州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微博)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2.网报时间:6月12日--6月15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0:00)。
3.集中体检:6月12日--6月15日(周日不上班)。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请在规定期间到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不饮水,并于前3日不饮酒。体检表格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体检费用自付,由体检医院、体检站按规定收取。2018届阜阳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阜阳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体检由学校另行通知。
4.现场确认: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3:00-5:30。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现场确认
2018届阜阳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阜阳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申报者确认地点等有关事项由各学校安排。
社会上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资格的社会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社会人员: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3:00-5:30。
(2)确认地点
社会人员申报: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人事股(阜阳市人民东路58号,阜阳市电教大楼4楼);
(3)确认所需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登录系统用a4纸正反面打印);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登录系统下载填写,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或就读学校证明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材料;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⑥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出具的合格的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⑧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⑨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5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两张贴在备用相片张贴表上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
⑩所有原件及复印件请用档案袋(贴上2018年颍州区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装齐备查。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善材料后予以受理。
3.审查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网上公告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4.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请申请人注意: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时间及需要提供材料
6月25日——6月26日申请人提供个人申请、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相片两张(办证用)。
七、咨询电话
颍州区教育局:0558--2264052
阜阳师范学院:0558--2593176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0558-2595970
阜阳师范学校教务处:0558--2562072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0558--2182500
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0558--2266372
颍州区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