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1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定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为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目前在奇台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编制外工作人员,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职位
具体条件详见《奇台县2018年政府各委办局第二批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10日下午18:00截止(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如实填写《奇台县2018年政府各委办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按照具体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岗位实践和考察环节。
(四)岗位实践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为期一周的岗位实践,由用人单位制定岗位实践考核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岗位实践结束后,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岗位实践结束后,对岗位实践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五)公示
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奇台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小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