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 "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2018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道真自治县2名、务川自治县1名、习水县2名,"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见附表1)。
㈡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具体招聘范围(含黔教职成发〔2011〕267号、黔教职成发〔2013〕370号、黔教职成发〔2014〕157号、黔教职成发〔2015〕79号、黔教职成发〔2017〕262号、黔教函〔2018〕2号批准开设和备案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学校毕业生)、条件由"特岗计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但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幼儿园职位报考学历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
㈢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精准扶贫指标除外);县"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县(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
㈣在编教师(含2015、2016、201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㈤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教工程"、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㈥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二、招聘指标
㈠2018年全市安排"特岗计划"指标1067名在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桐梓县、正安县、凤冈县、道真县、湄潭县、务川县、习水县、赤水市、余庆县,国家"特岗计划"招聘770名(含5名"硕师计划"毕业生,下同);县"特岗计划"招聘297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2。
㈡根据《中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遵市人社党发〔2015〕11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及招聘农村特岗教师时,按一定比例单列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本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的人员"文件精神,各"特岗计划"县2018年精准扶贫指标不得低于招聘总计划的5%,招聘对象为本县(区、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其中报考初中、小学岗位者,在满足招考条件的前提下,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初中、小学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三、招聘原则
㈠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㈡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㈢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县(区、市)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特岗教师。
㈣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特岗计划")。"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完成。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㈠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及公示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学生中心大楼二楼招聘大厅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日(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后,各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张贴或网上公示)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遵义师范学院(新蒲校区)学生中心大楼二楼招聘大厅各县(区、市)教育局报名点审核确认。"硕师计划"报考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确认(签约时再提供审核材料)。
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市教育局于7月13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考县(区、市)相关网站及有关通知发布的面试人员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及公示
面试时间:各县(区、市)教育局自行确定。
面试地点:各县(区、市)教育局自行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县(区、市)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公布的各县(区、市)招聘细则或在报考县(区、市)相关网站查询。面试须于7月18日前完成。
公示:各县(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张贴或网上公示。
5.体检及公示
各县(区、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1:1.5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市教育局商各县(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的县(区、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先行预算列支,省教育厅在年底拨付国家计划体检经费后,市教育局据实拨付到各县(区、市)教育局。体检须于7月22日前完成。
公示:各县(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张贴或网上公示。
6.录取、签约及公示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30日前完成。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各县(区、市)及时做好空缺岗位的补录工作。
公示:各县(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张贴或网上公示。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市教育局须于8月10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毕业生),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县(区、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县(区、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州)教育局发给《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8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实施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㈠各县(区、市)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㈡特岗 工作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㈢特岗 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㈣有关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王老师18685056356何老师17685308117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3021
红花岗区教育局:0851-28228189
汇川区教育局:0851-28980158
播州区教育局:0851-27220669
新蒲新区教育局:0851-28687931
桐梓县教育局:0851-26635751
正安县教育局:0851-26426172
道真县教育局:0851-25821490
湄潭县教育局:0851-24229221
凤冈县教育局:0851-25228091
务川县教育局:0851-25627765
余庆县教育局:0851-24703899
习水县教育局:0851-22520213
赤水市教育局:0851-22821487
遵义市教育局:0851-28222836 28252110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各市、县(区、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遵义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0851-28225759
红花岗区教育局:0851-28226896
汇川区教育局:0851-28980898
播州区教育局:0851-27230627
新蒲新区教育局:0851-27915321
桐梓县教育局:0851- 26633175
正安县教育局:0851-26426173
道真县教育局:0851-25827580
湄潭县教育局:0851-24229225
凤冈县教育局:0851-25226730
务川县教育局:0851-25621725
余庆县教育局:0851-24626697
习水县教育局:0851-22520216
赤水市教育局:0851-2282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