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桃源县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 “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 的用人标准,坚持 “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 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高中教师 64 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1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 1 。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 年 5 月 23 日 — 25 日。
(二) 报名方式
5 月 23 日 、 24 日 应聘者可将《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投递至我局提供的邮箱,进行网上登记; 25 日为现场报名时间,报名时 提交相应材料。
(三)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 。
(四)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 2018 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含学习成绩表)、实习鉴定表;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 2018 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有效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需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证书);
6 . 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原件及复印件;
7.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 张;
8. 《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 );
(五)资格审查
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就业协议或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递交应聘材料
应聘者递交个人应聘材料,同时还需进行 2 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其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相关经历及特长等。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 100 分。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5: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未超过5:1的岗位,只进行面试。
1.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各学科相关课程内容,应聘者现场备课40分钟,然后抽签确定试讲的顺序,当场试讲不超过15分钟。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组建评委组(3—5名评委),进行现场评分。
3. 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聘用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2018年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六、招聘组织与监督
成立2018年桃源县 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为主,县委编委办、县人社局参与组织实施。
报名表投递邮箱:13337362533@163.com。
咨询电话:0736-6622400(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6—6620032(桃源县纪委监督室)
0736—6625479(桃源县教育局监察室)
桃源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