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师资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为切实搞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10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道德品质。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年龄30周岁以内(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资。
4、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毕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本县在编或在岗教师;
(6)其它不适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
(六)聘用。
聘用人员由双牌县教育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聘用时只签订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若省、市日后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进行单列核定并有空余编制,则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等额递补。
四、工作去向与待遇
聘用后,安排到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享受乡镇公办幼儿园在编幼师的相应待遇。招考录用人员岗位分配按照报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岗位选择。职称评聘按无编教师评聘途径方式进行。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县教育局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2、双牌县2018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46—7729730 ,13874359386 (唐)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双牌县教育局监察室:0746—7726702,17707465257(盘)。
双牌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