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2018年市编委办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具体职位见《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专业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要求,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3日-2000年5月23日出生);
5.具有能够在学校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截止2018年5月23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8年5月2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7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资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遵义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获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师范学院的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八号路交汇处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联系电话:0851—23138800(党政办)
石老师:18786882795 杨老师:18785243311
3.报名要求
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报名,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网站(http://www.zysyfx.com/)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师范学院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裁决。
咨询电话:0851-23138800(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石老师:18786882795,杨老师:18785243311
监督电话:0851-28981657(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0851-28662655(市人社局)
0851-28927163(遵义师范学院纪委)
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