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8〕26号)和《南通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职位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南通市市级机关、崇川区、港闸区、通州湾示范区、省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地税系统、监狱系统)职位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附后)。
二、集中时间、地点
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上午6:30前到南通市政务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门集中。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300元,空腹。考生如对体重、视力、血压检查结果有疑义的应现场提出复检,事后不再安排。
特别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咨询电话:0513-59000691。
特此公告。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