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黑河市嫩江县塔溪乡中心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1200 次 日期:2018-05-14 1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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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2018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和2018年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塔溪乡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1名临床医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塔溪乡中心卫生院,招聘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专科以上、临床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临床专业毕业生,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至5月20日15点。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ljhfpc.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到县人社局502室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2.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2018年5月20日15点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县卫生计生局和县人社局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由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卫生计生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人才服务机构为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按规定程序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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