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工作需要,受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邢台县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环保协管员30名,派遣到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邢台县分局乡镇基层站所工作,主要协助从事环境执法监察、检测和企业监管等工作。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人员性质
本次共招聘环保协管员30名,采取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未就业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男性)。
2、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环保事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籍贯为邢台县或父母一方系邢台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男性公民(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环保类、化工类、法律类、信息化管理、文秘及其相近专业。
3、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2018年5月11日至14日通过邢台县电视台、邢台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xtxrsj.com)和邢台县发布(微信公众号:xingtaixianfabu)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邢台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邢台市桥东区豫让桥路196号)。
咨询电话:3220066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到邢台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填写《邢台县惠民劳务有限公司招聘环保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费:100元
2018年5月15日下午1: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邢台县惠民劳务派遣公司领取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工作由邢台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即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折算后计入总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选),由邢台县惠民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体检。
5、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由邢台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3年劳务派遣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邢台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执行,今后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2、聘用人员被派遣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对于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可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为确保考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不能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邢台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