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充实工作力量,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充实到县民政局机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范围
1、遴选名额:县民政局机关公务员1名。
2、遴选范围:本县乡镇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扎实,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5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具有民政工作经历。
5.具备正常履责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方式
此次遴选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ng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 日-2018年5月 日
2、报名地点:兴山县民政局301办公室(高阳大道39号)。联系人:张林莉,联系电话:2584551。
3、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兴山县民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于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审核。
(三)面试
采用集体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分析解决问题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兴山县民政局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调动人员
考察结束,由兴山县民政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经党委研究,按1:1比例确定拟调人员。
(六)公示和调动
拟调人员报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对拟调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兴山县民政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兴山县民政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