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安庆潜山县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799 次 日期:2018-05-04 10: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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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8年潜山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现就2018年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全县2018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15名工作人员。其中:20个岗位面向潜山户籍人员(或者潜山生源)招聘;4个岗位面向退役士官士兵定向招聘(含2名面向潜山户籍人员招聘岗位)。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4月27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aq.hrss.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潜山县政府网(http://www.qsx.gov.cn)、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qsrs.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详见《2018年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中专以上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在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1、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8∶30至5月14日17∶30(5月12日、5月13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

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录”中“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县政府网、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公示7日。

(八)选岗、聘用

1、选岗

岗位代码为:2018006、2018007、2018015-2018018、2018020-2018021、2018046-2018048、2018051报考同一岗位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然后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确认。

2、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卫生相关专业招聘人员,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在第一个周期内(两年)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不受首聘期限限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五、有关事宜

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潜山县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潜山县人民政府网、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8935828(县人才服务中心)

0556—8958799(县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21510

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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