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奎屯公路管理局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1171 次 日期:2018-04-27 11: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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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奎屯公路管理局对所属的9个收费站(奎屯、奎屯北、天北、乌苏东临时主线、克拉玛依、克南、克西、西郊、白碱滩)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奎屯公路管理局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属于公益一类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奎屯、克拉玛依、乌苏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和专用公路的养护管理、收费服务等工作。奎屯公路管理局下设奎屯、克拉玛依、独山子、乌苏4个公路分局,奎屯、奎屯北、克拉玛依、乌尔禾、小拐、天北、克南、西郊、克西、白碱滩、百口泉、乌尔禾匝道、乌苏东临时主线、乌苏东、西大沟、红星、高泉、古尔图18个收费站,奎屯、五五新镇、克南、百口泉、乌尔禾、红星6个服务区,现有在职职工1286人(其中聘用制收费员884人)。

二、招聘原则

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奎屯、乌苏、克拉玛依、兵团第七师、兵团第八师136团户籍(含农村户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基础汉语水平及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6、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7、年龄要求:18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7年4月26日至2000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8、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相对特殊(收费站距离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妊娠期、产期、哺乳期女性不适宜报考;

9、须服从岗位分配;

10、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18年6月30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证明报考者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若在约定时间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11、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校学生和现役武警、军人;

2、因个人原因单方面从奎屯公路管理局辞职的聘用制收费员;

3、曾被奎屯公路管理局辞退、开除人员;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9、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10、在反对民族分裂、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工作人员情形的。

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各项条件,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实报名,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hr.com)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培训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奎屯公路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第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第8条“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换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规定,聘用制收费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足三年的一律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地点和岗位。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足三年申请辞职的,必须提前30日向所在收费站提出书面辞职,并支付上岗前培训费、服装费,扣发本年度各项奖金(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年终一次性奖和年度绩效奖等)。

2、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考录其他单位。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

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2-3353010。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1-5282205。

招聘期间,奎屯公路管理局将在局机关一楼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七、其他事宜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hr.com)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登陆新疆人才网(网址:www.xjhr.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简章》由奎屯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2-3353044。

 

奎屯公路管理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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