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城县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 阅读:1350 次 日期:2018-04-25 16: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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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赤教组人函字﹝2018﹞20号《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具有宁城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宁城县的人员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代收具有宁城县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宁城县的人员申报高中教师资格材料。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6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25日(法定假日除外)

3.代收办理高中教师资格材料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25日(法定假日除外)

4.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证书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网址

申请人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报名流程及要求

1.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自行打印提交后的“申请表(用a4纸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一式两份”。

5.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一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盖章)。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带齐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现场确认地点:

地 址:宁城县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76-4230070

六、现场确认时所带资料

(一)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1份)。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三)学历证书、相关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及专科学历学业成绩单;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后期本科学业成绩单。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体检合格证明(1份),必须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相关要求

(一)认定学科与申请人所学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2018年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可在本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配合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认定程序完成本校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已于2017年底作废,不得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但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其成绩在本次认定中有效。

八、咨询电话:0476-4230070

 

宁城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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