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年9月,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2016年4月,被列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2月,学校成为部省合建高校。面向未来,贵州大学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正朝着建设具有区域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服务地方发展的领军型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125名,其中,教师岗(a类)14名、实验岗(b类)39名、其他专业技术岗(c类)17名、辅导员岗(d类)20名、管理岗(e类)3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报名截止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贵州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不设现场报名点。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2018年5月3日9:00至5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核未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截止前(2018年5月5日17:00)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状况等方面。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后续公告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拒不报到者,视为违约,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一)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工作服务期至少为8年。实验岗、其他专业技术岗、辅导员岗、管理岗人员5年内不允许申请脱产读博及换岗;教师岗人员3年内不允许申请脱产读博及换岗。
(二)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大学统一领导下,由贵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三)贵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邮箱:di@gzu.edu.cn。
(四)本方案由贵州大学负责解释。
(五)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贵州大学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