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坐落于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是2017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7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由具有六十七年办学历史的贵州省经济学校、贵州省茶技术茶文化中等专业学校和贵州省内贸学校联合创建,享有“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学校”、“全国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重点职校”、“贵州省教育扶贫百校基地”等殊荣。目前学院在校生人数1.1万人,教职工500多人,是一所以经济贸易类、现代服务业专业为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并经贵州省供销社、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订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2018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人,其中教师岗位77人,管理岗位23人。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2、聘用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据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贵州省供销社人事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0851-88587080、0854-8365119
监督电话:0851-86572455、0851-86570809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