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江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 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4号)精神,以及2018年第二次县长办公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 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学科
(一)编内教师150人
1.全省统考招聘15人
(1)高中教师12人;数学4人、物理4人、生物4人。
(2)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四中)专业教师(以下简称职业高中教师)3人: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学、动画专业各1人。
2.签约招聘105人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100人,免予笔试,实行微课试讲与答辩的面试招聘办法(具体招聘方案另行发布);(2)面向部属、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按政策签约接收5人。
3.2018届兴国籍师范定向培养各类教师30人
(1)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19人:按计划接收兴国籍2018届师范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毕业生(以下简称“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19人(毕业生人数为20人,按协议择优录用95%,即录用19人),录用不分学科,报考学科同我县“市控编聘用教师”(省统考招聘平台)小学各学科,入闱面试及录取按综合折算后的成绩排名。
(2)定向培养特殊教育专业教师4人:按计划接收兴国籍2018届师范定向培养特殊教育教师毕业生4人(毕业生人数为4人,按协议录用95%)。
(3)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7人:按计划接收兴国籍2018届师范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毕业生7人(毕业生人数为7人,按协议录用95%)。
因本县无面向社会招聘特教、幼儿园教师计划,为纳入省统考笔试,定向培养特教、农村幼儿园教师的笔试一同参加我县“市控编聘用教师”(省统考招聘平台)小学语文学科,面试合格者按总分参加择岗。
(二)“特岗教师”150人
1.农村小学教师50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科学4人、品德3人、音乐7人,体育7人、美术8人、综合实践(信息技术)6人。
2.农村初中教师100人:语文14人、数学13人、英语12人、物理8人、化学6人、生物7人、思想品德(政治)4人、历史5人、地理5人、音乐8人、体育6人、美术8人、综合实践(信息技术)4人。
(三)编外招聘市教师控制数聘用农村教师(以下简称为市控编聘用教师)127人
1.农村小学定向教师40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8人、科学2人、品德2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综合实践(信息技术)2人。
2.农村小学生源地定向教师17人:录用不分学科,报考学科同我县农村小学定向教师各学科,入闱面试及录取按综合折算后的成绩排名。
3.农村初中教师70人:语文12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物理10人、化学5人、生物5人、思想品德(政治)2人、历史4人、地理4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综合实践(信息技术)2人。
(四)签约招聘及其他 如有缺额,统一调剂到“市控编聘用教师”招聘计划,具体学科计划由县中小学 工作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确定,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在全省统考笔试后、资格复审工作前予以公布(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编内、特岗、“市控编聘用”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定向培养”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2. 农村公办幼儿园“定向培养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3.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农村边远村小、教学点“生源地定向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六)录取聘用办法
1.确定拟录用人员
(1)“市控编聘用教师”拟录用人员的确定。第一批次的拟录用人员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第一批次学科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因签约等招聘所产生的缺额调剂后增加的“市控编聘用教师”拟录用人员(第二批次),从已参加面试的我县“市控编聘用教师”和“特岗教师”相应学科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和第二批次入闱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生源地定向教师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各村小、教学点定向岗位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考生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属岗位学校所在村小组、所在村、大学生退役士兵、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子女、面试折算成绩较高、第一学历较高、最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3)其他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大学生退役士兵、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子女、面试成绩较高、第一学历较高、最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公告执行。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特岗教师除外,特岗教师的补录按省特岗 公告执行)。
2.确定岗位
除明确了招聘单位(学校)的,其他各类拟录用人员均实行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择岗。
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三)“市控编聘用教师”:编外招聘,实行聘用制,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后通过考核的办法逐步办理续签或入编手续(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在薪酬待遇、住房公积金、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服务满5年后,可在全市范围中小学流动,占用流入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可以按照有关干部任用办法,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考核等作为学校后备干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副职。
“生源地定向教师”,在录取岗位的村小、教学点定向服务期为10年,“普通定向农村小学教师”,在录取后的农村小学、教学点岗位定向服务为5年,其他待遇与其他编内教师相同。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 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焕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蓝贤林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谢燕九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编委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招聘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国县中小学 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