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临沂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试讲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18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技能测试结束后,对进入试讲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进入试讲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取得试讲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试讲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技能测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试讲资格审查时间:4月23日-24日(9:00-12:00,14:00-16:00)。
人员递补时间:4月25日-27日(9:00-12:00,14:00-16:00)。
(二)审查地点
学院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审查地点:临沂职业学院综合办公楼五楼516房间
乘车路线:乘市内70路、4路公交车到临沂职业学院下车
三、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技能测试准考证原件,《2018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试讲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所学专业和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原件、学位证书原件(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和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有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和隶属党委开具的证明);
6、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会计师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2日为截止日期;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须用人单位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试讲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试讲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试讲通知书》。
试讲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试讲时间和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临沂职业学院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39-2872062
临沂职业学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