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和合格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6.教师资格证书中认定的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或相近;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6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7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牡丹区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牡丹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机关事业单位全额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50人,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1。
语文、数学学科小学教师岗位各设“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2人,体育学科小学教师岗位设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2人。定向岗位数量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按比例将定向招聘岗位核减到该学科普通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个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采集信息、现场认定、现场缴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4月2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牡丹区教育局一楼东大厅(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8年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8年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第二代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⑤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大学生村官要出具招聘合同,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加盖牡丹区人武部退役专用章的《退伍证》和一份复印件。
4.现场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两科、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5月4日-5月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牡丹区教育局一楼东大厅。
笔试时间:2018年5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计划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选择报考学校,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等额依次一次性递补。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说课、试讲或模拟讲课等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执行,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职位依次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一次性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区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察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0530-5685872。
5.举报监督电话:0530-5685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