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菏泽东明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 阅读:802 次 日期:2018-04-12 10: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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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精神,按照东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共招聘教师510名,现将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和合格学历;

(六)教师资格证书中认定的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或相近;

(七)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除小学数学i定向岗位外)岗位,须为东明县户籍或夫妻双方一方为东明县户籍;

(八)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6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7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市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2018年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或西藏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我市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 领导小组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4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4月21日9:00—4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dmzf.gov.cn(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栏目)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审查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4月23日16:00

东明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栏目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联卡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24日16:00前及时与县教育局南楼301室联系(电话:0530-722828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4月26日开始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科40元,共计8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网上缴费后,在现场资格审查采集信息时,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退考务费。

(四)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4月27日—4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点:东明县教育局(教育培训中心)南楼301室(站前路火车站东邻)

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对网上报名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2018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2018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3.笔试准考证;

4.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除小学数学i定向岗位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另提交本人的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5.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6.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7.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3、4、5、6、7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岗位+姓名)。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西藏生源需提供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现场采集照片、指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信息。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虚假资料,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取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取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采取百分制计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栏目。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栏目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招聘岗位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政审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通知》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事业编制,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 栏目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0530-7228280(教育局)手机:15275009086

0530-6259935(人社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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