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度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8年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笔试的最低资格分数线:教育类为45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中加“y”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就该职位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5日-4月26日(星期三至星期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行政审批大厅二楼35号、36号窗口(青岛市宁夏路286号,青岛市软件园内)。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一)《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以及由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由本人作出承诺,可在考察和体检前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
(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前提供。
(四)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其中2015届、2016届、2017届未就业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报到证)。
(五)小学教育(文)、初等教育(文)、小学教育(理)、初等教育(理)、小学教育(体育)、初等教育(体育)、小学教育(英语)、初等教育(英语)、小学教育(音乐)、初等教育(音乐)、小学教育(计算机)专业需由毕业院校出具所学专业方向证明及毕业生成绩单。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各一份。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