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宿州砀山县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 阅读:735 次 日期:2018-04-08 11:18:06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8安徽宿州砀山县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妥善做好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砀山县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认定对象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应在砀山县内。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最低应达到二级甲等。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2018年春季认定申请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是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和2018年3月31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4 月16日—4月25日。

第二批是2018年6月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3日—6月20日。

逾期省网站将关闭(安徽省2018年教师资格信息系统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00—24: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 “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及认定进度查询。

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电子邮箱,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填写完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二)现场确认

第一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4月26、27日两天。

第二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6月26日。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确认地点:教体局五楼小会议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不能手填)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或在砀山县教体局网站下载),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园、区)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特别要在无犯罪记录证明(在鉴定表的第八格)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和在无违纪证明处(在第七格)加盖当地政府或纪委公章。

3、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按照“属地申报”的原则,需提供具有砀山户籍的有效身份证。

或工作学校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工作学校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7、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提供个人申请书1份

8、除申请表、体检表所需3张2寸照片外,请另附1寸照片(证件照的格式)粘到申请表上供办证使用。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需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帖的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体检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持《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到砀山中医院进行体检第一批体检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8:00

第二批体检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砀山中医院(原南关二院)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

凭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自带体检表,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砀山县教体局网站下载。体检表须贴近期一寸照片,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

四、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请申请人注意: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注:国考通过人员,不讲课;非国考人员,除全日制师范类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符的并有教育教学经验的申请人(应提供从教经历证明)不讲课;其余的情况都讲课,需要讲课的人员讲课时间、地点现场确认后再另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 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