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根据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岗位:五指山市统计局统计调查员2名。
(二)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三)主要职责:负责完成总队布置的各项调查工作任务,包括统计调查、基层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审核和调研分析等工作;完成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统计调查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熟悉当地城乡情况,能经常下乡,走访调查户、农贸市场、超市、企业等。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经济或统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写作功底和统计经济方面的知识。
(三)会讲当地方言和普通话,用工当地户籍(含居住当地五年以上和当地生源),食宿自理,能适应各种统计调查工作环境。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无不良记录。
(五)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六)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七)统计学专业报考者征得用工单位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学历、语言、户籍、年龄等要求,但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2年。
(八)符合法律规定的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下午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指山市奥雅一横路政务综合办公楼5楼统计局办公室。办公电话:0898-86622770;联系人 :李海雄,13208918886;黄波,18876072425;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填写《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可下载用a4纸打印。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直接上门递交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提供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需委托他人的情况,被委托人还需提供有效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复印件作报名用恕不退还)。
3.应聘者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一)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择优录用: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五)体检:由用工单位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办理。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月工资执行我单位在全省各市县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食宿自理。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叶吉辰,联系电话:65328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