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安徽省桐城中学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
安徽师范大学等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安徽省桐城中学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0名,详见附件1《桐城中学2018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见附件1;
3.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其他事项
因报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桐城市教育局:0556-6133927
桐城市人社局:0556-6136609
桐城中学:0556-6133257
监督举报电话:0556-612192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