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桐城市育才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桐城市育才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3名,详见《桐城市育才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1.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见附件1;
3.具有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4月3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桐城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五)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50%与面试成绩5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七)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相关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至桐城市教育局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桐城市育才学校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因报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56-6200645(桐城市育才学校)
0556-613392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6-612192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