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财政厅、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
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新高法〔2017〕140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皮山县人民法院招聘12名聘用制书记员,民汉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户籍不限。
(二)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交流。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口齿清晰。
(五)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的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六)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八)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职、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大专生4800 元/月,本科生5000元/月(含五险)。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8年3月30日一4月上旬。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联系人:沈显荣, 联系方式:18999431668。
报名地点: 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政审表》,提交本人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2张、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