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轮台县社会面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新疆轮台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陕西省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35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公告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时间
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350人
招聘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25日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限男性);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3)年满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2)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
(3)已取得毕业证毕业生或2018年应届生。
(4)自愿到基层一线工作。
(5)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政审合格。
(7)身高165厘米以上。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报到上岗的程序进行。
五、工资待遇
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6个月)。
1、享受工资待遇:本科学历5171元/月;大专学历4859元/月;中专及以下学历4773元/月;
2、参加工作满三个月后可享受值班补贴1000元/月;
3、工作满半年享受南疆地区补贴,本科学历660元/月,专科及以下学历600元/月;
4、参加工作满三个月后可享受备勤费500元/月;
5、考核资金:工作满一年且经年终考核合格者,年底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6、发放取暖费800元/年;
7、提供食宿,单位每月伙食补助200-300元;
8、正常晋升工资、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年终13个月奖励工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9、享受年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制度;
10、聘用人员子女在轮台县就读可享受十五年免费教育;
11、工作半年转正后报销来疆汽车车票、火车硬卧车票(以具体票据为准)。
六、报名电话及报到地址
(1)报名电话:
哈金明 轮台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18999620111
张峰 轮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18999009019
报名微信群二维码(附后)
邮箱:125199591@qq.com
七、报到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复印件、政审表(附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毕业档案、退伍档案。
报到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文化南路轮台县公安局办公楼605办公室(联系人:马宝鹏、联系电话:13239859892)
新疆巴州轮台县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