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将张湾区2018年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8年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具体学段学科情况详见省教育厅公布的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位证书(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必须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心理健康。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若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办理了辞职手续,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日期为准,可视为非在编在岗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