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学科涵盖文、史、经、法、哲、教育、理、工、农、管、艺术等11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810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长江学者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2人,山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6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5人,全国优秀教育硕士指导教师16人。
学校学科平台与研究条件充裕,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同时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及“rsk6483@126.com”,各岗位报名邮箱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备注栏,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1)《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度引进人才申报表》(附件2)及表中所填写的文章、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3月27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电子邮件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pdf扫描件。原件、复印件和《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度引进人才申报表》中所填证明材料等于面试前到学校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采取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公布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费老师
联系电话:0537-4456483、0537-445620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27316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曲阜师范大学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