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东胜高等师范类院校及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招考教师公告
来源: 阅读:1229 次 日期:2018-03-27 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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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东胜教育的蓬勃发展,东胜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数在逐年增加,为了保障东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东胜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高等师范类院校及“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招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280人,具体招考启事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和“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招的艺术类院校所学专业为音乐、舞蹈和美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小学音乐、美术及幼儿教师招考。

3.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和“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往届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可参加蒙语授课教师招考。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3月27日之前,1983年3月27日之后出生),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正式上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考岗位、数量、学科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8年面向高等师范院校及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招考教师岗位表

三、招考待遇

1.招考的教师均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聘用,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东胜区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否则不再续聘。

2.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东胜区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四、招考程序

1.具体时间安排

(1)发布招考启事:2018年3月27日

(2)网上报名:2018年3月30日至4月3日

(3)网上初审:2018年3月30日至4月4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5)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周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点为准

(6)资格复审:2018年4月24日至4月26日

资格复审地点:东胜区招生考试中心

(7)面试时间:2018年4月28日至5月1日

面试地点:东胜区蒙古族学校

(8)公布成绩签定三方就业协议:另行通知

(9)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10)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2.网上报名

(1)报考的人员直接登陆“东胜之窗”报名网址:http://www.ds.gov.cn/(点击“东胜教育人才招聘”浮标进入)。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8:30至4月3日17:30

(3)报名时,报考者须在网上签署《参加东胜区教师招考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考启事和招考教师岗位表中的专业信息,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高考报名时为东胜区户籍的要选择“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高考报名时为东胜区户籍)”项。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等),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学科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所学专业一栏,未如实填写或填写有误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报考人员对《招考教师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时,请电话咨询:0477-2213449。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15:30。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资格初审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笔试

(1)笔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点为准。考生于201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都用此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5)政策性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内蒙古主体民族蒙古族,以及“三少民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其他民族不加分);

东胜区户籍(含高考报名时为东胜区户籍,户籍取得截止时间为启事发布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东胜之窗网站上公布,网址如下:(http://www.ds.gov.cn/)。

(7)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招聘岗位数在5人及5人以下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低合格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8)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4月24日8:30至4月26日17:30;资格复审地点:东胜区招生考试中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分组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4月28日至5月1日,面试地点:东胜区蒙古族学校。

(2)小学教师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试者试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应聘者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

(3)幼儿教师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教育活动组织成绩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应试者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40分;技能技巧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共60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抽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一次完成(25分);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并表演,一次完成(20分);

绘画:现场命题,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15分)。

(4)蒙授课教师统一用蒙语授课,面试环节同上。

(5)每组面试评委3人,工作人员2人。笔试、面试均使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6)成绩统计,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公布成绩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1)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照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如果少于岗位应聘人数时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http://www.ds.gov.cn/(东胜之窗)进行公布,并与拟聘用人员签定三方就业协议,双方若出现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交纳违约金5000元。

7.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8月1日前携带本人学籍档案到东胜区教育局报到,参加入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8.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胜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

1.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5日,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后若取得教师资格证给予正式聘用,若在2年之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将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启事发布前。

2.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胜之窗网站(http://www.d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4.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招考录用后,考生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其中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六、本方案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初审复审咨询电话:0477-2213449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380702

东胜区教育局:0477-83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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