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招聘公告(22人)
来源: 阅读:1633 次 日期:2018-03-22 15: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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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是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归口省住建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人。具体招考岗位、人数、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招聘文秘岗位人数分配表》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招聘金融岗位人数分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户籍不限,2018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公告通过省人民政府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日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8:00至4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点击www.hngjj.net(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网)页面进入考生报名系统。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照片等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证明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证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层次及附上相片)和承诺书(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办理入编手续时录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及承诺书统一从我局报名网站上下载。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要求,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9日起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职位。4月9日8:00至4月26日16: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4月26日16: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我局将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局官网,并保持通信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0898)66532637

3.报名要求: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和随时关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局官网,并保持通信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排序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公布。

1.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届时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局官网。

(3)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进行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主要是核实个人资料真实情况,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由我局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公告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6532637 纪检监督电话:66531606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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