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和《六盘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18〕59号)文件的安排部署,结合六枝特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权限
1.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
2.范围:教师资格的认定实行属地化原则。凡户籍在六枝特区内或非本区户籍人员但为六枝特区在职人员的(指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的人员),皆可向六枝特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六枝特区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3.权限:六枝特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审批、管理;负责受理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事宜的现场确认,再报送六盘水市教育局认定审批。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按《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贵州省职业院校开办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5〕175号)文件中评估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幼儿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并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证书送达
证书送达: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综合窗口(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补发、换发证书工作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除此以外,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综合窗口领取);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中查找);
③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印证。
(二)特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区仍有部分在农村中小学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乡镇中心校须及时通知本区域内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若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858-5537086、0858-5317959或15085851672询问。
(五)此公告公布途径。
1.六枝特区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liuzhi.gov.cn。
2.六枝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3.纸质公告发送六枝特区辖区内各学校。
4.在网报注意事项里设置2018年六枝特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的相关事宜。
窗口电话:0858-5537086(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综合窗口)
六枝特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