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经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性质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相关待遇
1、学科带头人
在市委市政府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基础上,医院给予待遇如下:
(1)提供安家费60万元,正式签订合同后发放。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3)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5000元/月。
(4)配偶安排在医院工作,享受正式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5)医院急需的特殊重要人才,安家费等待遇可上调。
2、博士研究生
(1)安家费:50万元,正式签订合同后发放。
(2)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标准3000元/月(已具备副高职称按4000元/月标准发放)。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
(4)配偶安排在医院工作,享受正式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5)医院急需的特殊重要人才,安家费等待遇可上调。
3、硕士研究生
发放对象:精神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心理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等6个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安家费:5万元,正式签订合同后发放。
4、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聘用制管理,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岗位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招满为止;导诊护士岗位、党务办公室干事岗位(涉及试工的岗位)即日起至2018年3月19日上午12时;其它岗位即日起至2018年3月22日上午12时。
1、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1)笔试:3月27日(周二)10:00-11:00,地点:门诊大楼8楼小学术厅。
(2)操作技能考试:3月27日(周二)下午1:30开始,地点:门诊大楼8楼小学术厅。
(3)面试:3月28日(周三)上午8:00开始,地点:门诊大楼7楼1号会议室。
2、考试内容:专业理论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及报考岗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职业精神、专业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能力。
3、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护士岗位考试内容为: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面试考核,所占分数比重为25:25:50;放射技师、党务办公室干事岗位考试内容为:理论考试、面试考核,所占分数比重为50:50;导诊护士采用综合素质面试考核,面试分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照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照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5、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报名者只有1人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同一岗位报名者达2人及以上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并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职体检费自理300元。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体检前一天告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第二天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进行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试用手续,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7-8163569(李老师,人事科)
监督电话:0797-5162009(监察审计室)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