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结合郓城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见附表。
报名结束后,县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对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它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三)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请将电子简历及填写完毕的《2018年郓城县招聘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发送邮箱rsk3022@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电话”也可直接到郓城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29日。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带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师资格证书验证网页,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只进行面试考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的现行高中教材内容。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并对有关证件、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考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纳入教师事业编制管理。
七、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县纪委监察委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的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应聘期间通讯工具的畅通。招聘期间因通讯工具未接通或其他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15265408080
咨询电话:0530--6583022
郓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