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利通区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利通区文化系统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利通区文化系统辅助人员24名,其中:图书管理类16名、文化服务类8名(含7名艺术专业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文化事业,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3、应聘图书管理类的辅助人员除了少儿导读员岗之外其它岗位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3月8日—2000年3月7日期间出生),应聘文化服务类辅助人员和图书管理类少儿导读员年龄均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3月8日—2000年3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吴忠市户籍(转入时间从公告发布日之前计算)。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利通区招聘文化系统(图书管理类)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利通区招聘文化系统(文化服务类)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规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
6、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及录用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公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吴忠市利通区吴灵路与利华街交汇处)。
3、报名方式和所需提供的材料: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的原始学历证明);户籍所在地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参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进行。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岗位,应聘人员改报其它岗位。笔试采取百分制,以基本市情、政策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为主。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额。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其中报考艺术专业人员加试专业特长表演)。
(三)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计算,按照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忠日报、利通区党建网、利通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所报岗位、个人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如发现体检造假现象,将取消应聘者资格,提请相关部门对帮助应聘人员造假的医务人员进行查处。
(五)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下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发放基本生活费,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利通区城镇社区干部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由利通区财政予以保障。
六、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管理使用
1、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须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咨询电话: 0953-2281587 、2033561
利通区公开招聘文化系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