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安排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面试和说课两个项目,两项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由专家评委现场命题,之前不公布测试范围。
2.考生凭本人《测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两证缺一不可。
3.考生现场抽签,按抽签确定的测试号顺序由监考人员依次引导到备课室,确定测试题目,备课时间45分钟。
4.备课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引导考生到考场,说课和面试时间合计15分钟。
5.测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考点。
二、有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测试资格。测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或返回。
2.考生进入备课室时,除必要的文具(如圆珠笔、钢笔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和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备课室、休息室。
3.考生在备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备课记录,夹带资料;不得互借文具;不得冒名顶替;不得吸烟、走动。
4.考生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教材上涂写或作记号等,应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说课,不得将考点提供的教材带走。
5.考生应按规定程序参加测试,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测试秩序,对于影响测试工作的行为,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并按《关于对测试中违反纪律及作弊问题的处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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