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 阅读:1536 次 日期:2018-03-05 13: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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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普洱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报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普人社发〔2017〕289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教育局同意,2018年普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卫生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内外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户籍要求

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4.2018年3月10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2018年计划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2名,分别为教师岗位医学检验专业1名,管理岗位工商管理专业1名。

三、报名及审核

(一)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3月16日9:00—11:0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2.网络报名

2018年3月16日如所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不足,剩余岗位则进行网络报名,并根据网络报名情况重新确定时间进行考核。考核方法和程序按照现场报名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报名邮箱为:普洱卫生学校人事科(pewxrsk@126.com),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日9:00时起至2018年4月28日17:00时截止。

请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普洱卫生学校的报名邮箱。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2018年6月毕业的报考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普洱卫生学校人事科进行预审;再到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三)资格审核解释权:普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招聘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法进行。

(二)现场报名:

1.由学校安排专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2.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试讲。试讲内容由专家考核小组现场确定。

3.面试和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

4.面试和试讲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三)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普洱卫生学校人事科的报名邮箱。根据网络报名情况确定时间进行考核。考核方法和程序按照现场报名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和试讲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和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局0879—2123085

普洱卫生学校0879-2123911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事业编制正式职工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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