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的指导意见》(沈安委【2018】1号)、《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协管员管理办法》(沈安办【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35人。其中,定向到基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协管员15人,县本级安全生产协管员20名(含财会人员3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协管员15人。胜利街道、东关街道、北三家子街道、小城子镇、二牛所口镇、张强镇、方家屯镇、郝官屯镇、柳树屯乡、沙金台乡、东升乡、西关乡、海洲乡、两家子乡、北四家子乡安全生产协管员各1名。要求康平户籍、男性、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
(二)县本级安全生产协管员20名(含财会人员3名)
要求康平户籍、性别不限、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cm、女身高155cm以上。其中,财会人员要求康平户籍、性别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工业会计;全日制大专学历,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安全生产协管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对安全生产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安全生产协管工作的(如过敏性体质、恐高症等)。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者需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于2018年3月6日至3月8日到县人才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笔试,考试范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考生报考岗位由笔试成绩排名1:2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笔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面试。
六、拟聘
按考生报考岗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拟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为主。乡镇、街道基层安全协管员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应在符合条件总成绩最高男性中调剂(征得本人同意)。
七、政审及体检
拟聘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拟聘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拟聘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岗前培训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考生由市安监局统一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安全生产协管员证,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十、聘用
取得安全生产协管员证书的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待遇及管理
县安监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3个月。以后每年按实际工作需要,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安全生产协管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县安监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统筹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安全生产协管员自己承担。
安全生产协管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县人社部门每年对其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康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高 原 康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马 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一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 马庆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书记、副局长
安晓祥 县人才中心主任
姚百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人事管理科科长
翟 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7335910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