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省承德平泉县食用菌产业技术研究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1311 次 日期:2018-03-03 14: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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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食用菌项目建设,有效缓解急需紧缺食用菌技术人才问题,参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单位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选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食用菌产业技术研究院于2014年7月由河北省科技厅批准成立,属于公益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由各级各部门下达和一线提出的科研项目的实施,负责菌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与推广、菌文化博览、食用菌深加工及创意产品的研发,菌菜餐饮开发、菌产品展销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197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2人,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其中专业为蔬菜学岗位1人,专业为发酵工程岗位1人。(详见附表)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信息发布:在平泉电视台、平泉市政府门户网站、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8:30分-2018年3月14日17:30分(共计3天,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分)。

3、报名地点: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

4、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考生要如实提供或填报所需材料,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个人要填写《诚信承诺书》,工作人员要对考生信息进行认真审核。考生要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如有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规定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的、提供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100,由评委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出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最后得分。

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需要加试食用菌实践操作技能考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加试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的实践操作规范程度以及熟练程度。总分100分,由评委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出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最后得分(评委评分时此项不允许出现并列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外显著位置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任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考核对象。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平泉市公开选聘食用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相关证明资料等,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和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平泉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经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公开选聘的2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rsj.pingqu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314-606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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