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18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5000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1.录(聘)用未满3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2015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月28日至2000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士兵的岗位可放宽至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报考说明》)。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8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18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xjwlmq.hrss.gov.cn)、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wlmqrsks.com)发布。
(二)报名
报名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用40元/人的标准在网上报名时缴纳。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笔试成绩根据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评:4月上旬
(四)资格审查:4月中旬
(五)面试:4月下旬
(六)体检:5月上旬
(七)考察政审、公示、聘用:以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0991-491838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38184
监督电话:
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 0991-4689245
举报投诉邮箱:wlmqrsjjjs@163.com
以上电话请在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期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