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临沂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2018年3月31日—4月1日进行,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8年3月31日—4月1日(个人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测试地点
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兰山区砚池街23号)。
临沂实验中学(兰山区八一路54号)。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3月21日—3月22日,到各县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二证缺一不可。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应试人再次申请接受测试同前次接受测试的间隔应不少于3个月。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测试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根据国家相关考试规定,严禁替考,严禁夹带小抄、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等,违纪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
临沂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