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引进教师的公告
来源: 阅读:1248 次 日期:2018-03-02 1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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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荆州开发区实验中学的高起点发展,经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荆州市公开引进4名学科优秀教师(小学1名、初中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数量及学段学科

引进对象:荆州开发区外荆州市范围内正式在编教师。

引进数量:4人。

引进学段、学科及名额:小学语文1人,初中数学、历史、物理各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

4、具有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

5、小学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数学、历史、物理等学科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6、小学语文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指报名对象在就读该学校时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校)及以上学历,初中数学、历史、物理等学科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7、1978年1月1日及以后日期出生。

(二)岗位条件

(1)荆州市教育体育局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育专家、明星教师、骨干教师。

(2)荆州市委组织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选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湖北省教育厅任命的特级教师、湖北名师。

(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级教师。

(5)荆州市教育体育局或湖北省教育厅命名的名师工作室负责人。

(6)已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2012年9月1日以来获得过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全市学科优质课竞赛一等奖,或近五年内由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推荐参加湖北省教研室组织的全省学科优质课竞赛并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

引进对象必须具备基本条件,且必须具备岗位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引进后,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四、面试和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面试将委托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院举办,面试采取说课和问题答辩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优秀 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劳动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评价评分工作。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对象的最终得分:面试成绩×70%+考察成绩×30%。

五、体检

体检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用

根据考察对象的最终得分,取第一名进入体检程序,若体检合格,经公告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若第一名放弃,由第二名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经公告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如第二名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聘用待遇

凡经公开引进的教师,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办理编制调动、医疗及养老保险等相关工作手续。

2.优先倾斜职称评选、岗位晋级、评先评模、外出培训等。

3.奖励金源世纪城两房两厅毛坯房一套。

八、公示和录用聘任

公开引进优秀学科教师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告,由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优秀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开引进优秀学科教师工作由荆州开发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对拟录用人员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录用聘任手续。对公示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0716—8320128(荆州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举报投诉电话:0716—8318229 (荆州开发区纪工委)

来信来函:荆州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地址:荆州市豉湖路58号,邮编:434001。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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