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保卫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491002) | 133.200 | 104237731003 | 3月9日 上午 | |
104214121219 | ||||
104264042730 | ||||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491003) | 128.600 | 104262102004 | 3月9日 上午 | |
104264042418 | ||||
104264042502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nxcbj_010022@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951-5069799。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确认参加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6日17时前传真至0951-5069799或发送扫描件至nxcbj_010022@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核
请考生于2月2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连续工作经历的,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非连续工作经历,需提供各个阶段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二年及以上要求,精确至月。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应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应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
中共党员应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入党时间、入党所在党组织、入党介绍人、政治表现、组织生活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党组织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同时,还应提供本人正面1寸免冠照一式三份,须与考生报名时所用照片一致。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3月8日下午16:00在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进行。考生请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地点: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3楼304室(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建银巷1号)。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8年3月9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进入侯考室。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楼3层304室。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建银巷1号,可乘公交102、20、35、17号线在西门南站下,下车后往南走50米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03月12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复检费用有本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X50%+面试成绩X50%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结束后,考生请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3.请面试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局。
联系方式:0951-5044575(电话)
0951-5069799(传真)
电子邮箱:nxcbj_010022@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待业证明(样式)
5.入党证明(样式)
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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