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参加面试者,请发送电子邮件至gdzjgwy@126.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X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XXX(报考司局-处室)面试”,并以附件形式发送下列材料:
1.参加面试确认书(详见附件2,手写签名后发送PDF或JPEG格式扫描件);
2.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按格式要求填写,篇幅控制在一页以内);
3.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人像清晰,像素413*295,JPEG格式)。
请将上述文件压缩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报考司局-姓名”。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月23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gdzjgwy@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办公厅文秘处、公共服务司调研处、电影局制片处、电视剧司综合处、进口管理司对外合作处、进口管理司进口管理处、国际合作司欧美大处、国际合作司节目交流管理处、保卫司安全综合处职位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职位考生在参加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携带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仅应届生提供)或工作证(如无工作证可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单位性质(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还需注明行政级别)、工作起止时间、职务、工作地点、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5),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6),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不需装订),其中打印件或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书证件、劳动合同等原件将一并退回,各类证明材料、证件复印件等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考试时间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于2018年3月7日至12日进行,各职位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2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2:50前报到,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请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到,测试范围详见2018年招考简章(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二)考试报到地点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报到地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复兴门办公区北门传达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可乘地铁1号线在南礼士路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即到。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考试结束后,将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成绩,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场内违规使用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应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三)参加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不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信息或向社会发布本次考试有关情况。
(四)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近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联系方式:010-86092898(电话)
010-6802670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
2. 参加面试确认书(样式)
3. 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
4.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5.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6.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
2018年2月11日
相关附件:
(6)附件6-待业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