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新干县部分县直单位选调公告
来源: 阅读:4773 次 日期:2018-02-10 1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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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新干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11人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 日—2018年2月28日,笔试时间为2018年3 月。具体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新干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共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如下:

1、新干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会岗工作人员1名;

2、新干县融媒体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播音员1名,采编人员2名;

3、新干县扶贫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财会岗1名,综合岗3名;

4、新干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5、新干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新干县融媒体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其余岗位面向新干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扶贫办、就业局财会工作岗位专业要求为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专业,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4、具有两年(含试用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身体健康。

8、调入后需在工作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周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相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任职或录(聘)用试用期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适合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商调的方式进行。具体为:

1、发布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25日。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 日—2018年2月28日(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在县外工作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或政策性安置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费50元。

3、本次选调工作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资格审查(2018年2月26日—2018年2月28日):由县人社局按照条件对报考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的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4、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8年3 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届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违规的电子设备等。

5、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见新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确定。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6、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a、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b、当岗位实际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 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c、体检前两天下午5:30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d、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3)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聘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7、公示商调

经考察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商调手续。

联系电话:13879617416(李),18907963739(周)

 

新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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