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省延边汪清县统计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1175 次 日期:2018-02-09 11: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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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承担的城乡住户调查工作主要反映城乡居民的家庭收入、支出状况和生活质量水平,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统计和政府调查。为了扎实做好住户调查工作、准确反映我县城乡居民收入,计划在全县统计工作人员队伍中选聘三名统计业务人员,特制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凡进必公开、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汪清县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业务员2名,汪清县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信息员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汪清县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 2018年2月8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业务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女性。

信息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语言类专业、男性。

2.具有1年及以上统计工作经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企业现从事统计工作人员(统计工作经验需本人单位与汪清县统计局核实后出示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汪清县统计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纳入合同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制度参照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汪清县公众信息网站为本次选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汪清县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wangqing.gov.cn

岗位资格及报名咨询电话:0433-8821176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3-8810517

 

汪清县统计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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