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省国家粮食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 阅读:1247 次 日期:2018-02-03 13: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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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18年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执法督查相关岗位,主要承担粮食流通执法督查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粮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工作经历。

2.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4.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国家粮食流通事业。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1.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国家粮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rcgzc@chinagrain.gov.cn,邮件和报名登记表名称请按照“学校-姓名-专业-联系电话”填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

2.资格审查。2018年2月底完成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3.笔试。笔试分为通用笔试和专业笔试,于2018年3月上旬进行。通用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笔表达能力和对该岗位的把握能力。考生笔试成绩由通用笔试和专业笔试成绩按5:5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公布。

5.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至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审阅档案。体检由专人陪同在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6.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7.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8.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有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其他有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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