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弥补我县公路养护力量的不足,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绥中县人民政府同意,绥中县交通局养护公司拟公开招聘公路养护工人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负责公路的养护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纪,品行端正。
2、热爱公路养护事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4、绥中户籍(户籍进入绥中日期截止2017年1月1日前)。
5、所招聘的2名工作人员,均须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中一名为养护工人,男性,须道路桥梁专业;另一名为仓库管理员,女性,不限专业。
三、工资待遇和编制:
工资参照所在线路公路养护班组工人工资标准,属自收自支事业工勤编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5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
3、报名地点:绥中县交通局人事科
4、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招聘形式及考试
招聘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录用等步骤进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领取准考证,未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能力测验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录用
按招聘名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录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绥中县交通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29-6696009
绥中县交通局
2018年1月31日